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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协会协助召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约谈会

来源:  日期: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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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网络食品经营相关义务,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促进广东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8月22日上午,我会程钢秘书长参加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约谈会,约谈了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京东到家、米星等5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骆文智亲自约谈并讲话。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省食安办副主任吴圣明主持会议。
会上,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京东到家、米星等5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分别汇报了自查情况,介绍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商家的资质要、审核把关、日常管 理等情况。
                  
   骆文智在约谈讲话时指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新的经济模式,不少食品经营者纷纷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食品经营。广东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省,去年单餐饮服务营业额就超4000亿元,排名全国第一,消费市场潜力和需求巨大,特别是网络餐饮发展势头好,是网络订餐的消费主市场。但是,由于准入门槛比较低,且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相对滞后,对整个行业的监管亟需加强。

    骆文智指出,当前网络食品经营和网络订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能履行好相关义务和责任,网络食品经营者的整体管理水平不高,配送、运输环节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较大,消费者权益易受损害,现行监管法规和手段不适应业态发展的态势。

    骆文智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在广东的分支机构务必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要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二是要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要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赋予其充分的职责,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是要依法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除了核查入网经营者的机构外,还要进行现场核对,切实履行好资质核查的义务。要采取必要严防当前入网审查流于形式、把关不严现象的再次发生,对审查把关不严的有关人员予以追责。四是要加强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对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政处罚等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网络平台服务。五是要督促检查入网食品经营者在门户公示法律法规规定公示的信息。督促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骆文智还对下一步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作出具体布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制定和出台《广东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解决“平台的责任落实问题、监管处罚如何到位问题和消费者的监督渠道问题”等三大问题。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明厨亮灶”,确保消费者可在网上看到订餐单位的加工场所。实行“首赔制”,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对网络第三方平台进行备案登记,联合监管,确保责任落实。将完善网络食品经营管理机制。加强跟工商、经信、电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网络食品经营协查机制,对注册地和销售地不一致的网络食品经营企业开展协查。将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加强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等的协作,互通信息,形成线上线下齐抓共管机制。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及时主动公开网络食品监管信息,引导网络消费者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