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动态  >  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会议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期:2012-04-26
分享到:
为切实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加快促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2012年4月24日至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了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对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部分省区市交流了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经验;与会代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座谈,并现场考察了银川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要求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在总结过去管理制度基础上,根据餐饮业发展特点,结合监管需要提出的一项新的工作要求。既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本身的需要,也是社会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需求的必然结果,更是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要求。

  会议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监督检查行为的规范化、监督检查标准的统一化、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开化、监督检查的效能化。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体现,有助于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地方政府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引导公众理性消费。

  会议指出,当前各地正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积极行动、着力推进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开展。各地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措施、进度,以及评定程序、评定内容、公示样式、检查频次等相关内容。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和评定工作已陆续展开,正在有效、有力、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地应坚持“稳妥实施,加快推进”的原则。6月底前应完成城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1月底前应完成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上述进度安排进行微调。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农村学校食堂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其他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加强培训、广泛宣传、有效衔接、强化监督。

  会议要求,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中,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妥善处理好整体统一和因地制宜、切实履职和部门联动的关系。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卫生局以及井冈山市、百色市、遵义市、延安市、平山县(西柏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